公告编号:210500200704020011401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本溪市体育馆工程筹建处 联系人及电话: 郜玉金(04143862154) 2.招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溪华鹏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蔡杏雪(04142859700)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本溪市体育馆续建工程的消防、空调、智能化(三个合同标的) 6.招标项目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大峪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7-5-1 至 2008-10-30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投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 9.招标范围 10.投标人资质要求: 1、消防系统:专业施工贰级(含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2、空调系统:(水源热泵)设备制造与安装(含设计)贰级及以上企业。3、智能化系统:专业施工壹级(含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项目经理资质须与之相应。 11.报名时间: 2007-4-2 9:00:00 至 2007-4-6 16:30:00 12.报名地点: 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解放南路慈善医院斜对面) 13.投标人须知 14.资格预审时间 2007-4-2 9:00:00 至 2007-4-6 17:00:00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工程类别: 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