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2007年防爆安检装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谈判人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07年防爆安检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BJJQ-2007-066 采购内容:防爆安检装备 本项目共分为二十包: 第一包:小通道X光机 第二包:便携式X光机(高端、普通) 第三包:车载X光机 第四包:安全门 第五包:手持金属探测器 第六包:警用内窥镜 第七包:便携式炸药探测器 第八包:非节点探测器 第九包:防磁工具组、绳钩组、车辆检查工具组、简易绳钩组、个人特殊工具组、 便携组合安检工具、简易处置工具组 第十包:爆炸物销毁器 第十一包:液晶天棚检查镜、车底检查镜、车底检查系统、伸缩臂检查镜、高倍望远镜 第十二包:巡检谱仪 第十三包:主动式红外探测仪 第十四包:炸药探测器 第十五包:探雷器 第十六包:大功率频率干扰仪 第十七包:便携式频率干扰仪 第十八包:排爆机器人 第十九包:排爆服 第二十包:防爆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东交民巷23号院 邮编:1000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妍、马嘉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806/805 65910924-806/805 传真: 6595103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时间:2007年5月29日到2007年5月31日 每天9:30-16: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由项目评审小组在报名人中择优确定不少于3家的报名人购买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包500元。文件售后不退换 报名资格要求及需携带的资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参加谈判的报名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上述所有报名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所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报名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报名。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将根据报名人的资格、社保记录、业绩、信誉等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3家以上(含3家),并通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购买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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