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安防论坛上,应与会广大安防企业的要求,全国安防标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刘希清研究员,做了《中国安防业如何实施三大战略》的即席发言。本刊对发言的录音稿进行了整理,并请刘希清秘书长进行了审阅。 为了促进中国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国家科技部提出了中国科技发展的三大战略,即“人才战略”、“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安防技术具有IT的属性,安防业本质上就是IT业的一部分。所以,安防行业要发展,必须按照国家整体科技发展的战略来规划我们的工作。特别是安防业的企业家们,要十分关注三大战略的实施。“人才战略”不是我们这次论坛的主要内容,所以不展开论述。实际上我们已经在实施“人才战略”,比如参加这次论坛的专家和学者以及企业家们都是我们安防业的精英和人才。我想强调的是,当今中国的科学技术界、经济界,或者说我们的安防行业,缺的不是技术专家,而是企业家,特别是技术专家兼企业家这种复合型的人才。在这次会议上有许多年轻的老总们就是科技型企业家或者企业型科技家,他们是我国安防业发展的希望。 三大战略的提出 国家科技部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提出了发展中国科技、振兴中国经济的三大战略。“人才战略”、“专利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要生存、要发展而必须采取的基本战略。大家知道,现在搞企业、搞产品开发、搞国际贸易,都要遵守WTO/TBT的基本原则。而WTO/TBT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建立符合国际游戏规则的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法规体系、合格评定体系。在国际贸易中,谁掌握了国际标准的制定权谁就取得了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例如前几年的DVD专利纠纷案,现在的高清晰度电视标准之争、CDMA标准之争等。为什么国家现在下大力气进行标准体系建设,就是为了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标准的基本特点 标准是公知领域的技术,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是社会经济贸易中一个平均判断的尺度。通常与专利技术无关。 标准具有4个特性:第一,公开性(普遍适用性),是大家判定一个产品好坏的公用尺度。第二,统一性,既然公开了大家都得共同遵守,没有可以豁免的权利。第三,完备性(方便性),标准所采用的技术是相对成熟、完备的技术,并非最高的技术,不可能制定一个不成熟的东西来让大家执行;因为它具有完备性,所以用起来比较方便,一般人都能够做得到。第四个特征是,标准追求的是全社会的最佳秩序和最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标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产品的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的产物,可以说标准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技术标准一般分为“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法定标准”是指政府标准化机构或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事实标准”是单个企业或企业联盟制定的协议标准。“事实标准”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 专利的基本特点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是法律允许下的对技术的合法垄断权。专利制度是激励发明创造、保护技术投资、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 专利具有以下4个特征:第一,专有性(排他性、独占性、垄断性),它和标准的公开性、统一性是对立的;这是标准和专利的最大的区别。第二,专利具有地域性,申请哪国的专利,就会在该国受到保护。第三,专利有时限性,专利的保护期一过,就不受保护了。第四,专利追求的目的是对技术和市场的垄断地位,即专利权人对市场的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这一点专利和标准也是对立的、矛盾的。 专利与标准相结合:1+1>2 从传统意义上讲,标准和专利是没有关系的,标准的制定常常要尽量绕开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标准的内容必须涉及到某项专利技术,则标准制定组织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要做出声明。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标准离不开专利,专利要想真正获得垄断地位不转化为标准也是很难的。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高新技术标准,都跟专利有密切的联系,都是以专利为基础的。 标准和专利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从技术的成熟度来讲,专利一般是创新的技术,而标准是成熟的技术;从专利和标准的使用目的来讲,一个是公开的一个是专有的或垄断的。怎么处理或解决这些矛盾呢,世界各国都在着力研究这些问题,我们国家的专利管理部门和标准化管理部门,正在协调出台有关规定。问题的核心就是要使专利技术内容的公开性与专利权人的独占性相分离,即专利技术与专利权相分离。怎么分离呢,就是通过专利权人合理的、非歧视的专利许可和标准的法定许可来解决。通过专利许可,专利权人把专利的技术成果通过标准传给社会,社会通过标准管理和使用许可——规定市场准入条件,使得技术标准的制定者即专利技术的所有者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以此来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样做,既能使最新的科技成果马上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又能保护专利权人得到补偿和回报,专利所有者也借此实现了占领和控制市场的目的。所以说专利和标准的结合不是一个简单的1+1=2的问题,而是1+1大于2甚至大大高于2的问题。 专利和标准相结合,既可使专利权人的利益受到保护,使竞争者在更高的起点上创造更多的发明;又可使新技术通过标准在全社会得到推广和普及,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以更快的步伐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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