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网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公安部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06-10-23 14:38:23 作者:不详 来源:河北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 点击数:
  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全管理规定》日前正式颁布,并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由公安部颁布的这个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组织、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及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教育培训、灭火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火灾事故扑救、消防档案建设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仍与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原因之一是单位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如近年来发生的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等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都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和作用是政府和监督机关无法替代的。事实证明,只有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广泛的社会基础,火灾频发的势头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公安部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这部规章。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不详 【 】【打 印】【关 闭

关键词广告
相关新闻
·公安部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17届德国埃森国际工业安全展举办
·我市首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总动员"
·青海民用爆破器材安全大检查互检中获好评
·安全生产重如山
·倍加小心 企业最容易忽视五大安全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