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的委托,对新乡市平原博物院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交建07-050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博物院消防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工程为框剪结构,52585平方米 2、招标范围: 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3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4 消防广播系统(不含末端广播); 2.5 消火栓给水系统(含灭火器); 2.6 细水雾灭火系统; 2.7 IG-541气体灭火系统(不含气体灭火设备); 2.8 防排烟系统; 2.9 防火卷帘系统及防火门安装(不含防火卷帘及防火门); 2.10 防火隔声门安装(不含防火隔声门)。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达到“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要求。 4、工期要求:随土建施工总承包同时交工。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0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级; 7、项目经理要求:一级项目经理 五、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六、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新飞大道81号309房间)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八、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0月17日至2007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新飞大道81号309房间)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292 新乡市财政局:0373-2818634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0 新乡市招标办:0373-3079561 招标人: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杨克威 联系电话:0373-2321286 招标代理机构: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俊琦 联系电话:0373-30518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