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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受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电子监察及监控设备、公路智能卡口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07-04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电子警察及监察设备、公路智能卡口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在近三年内已承接累计完成安装电子警察100套(方向)以上,公路智能卡口20套(方向)以上 (4)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6)在宁波大市内设有办事处和专门的售后维护队伍;(7)恕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地点:余姚市丰山路188号9号窗口或网上下载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2月4日 上午9:00 六、投标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三) 七、开标时间:2007年12月4日 上午9:00 八、开标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三)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各供应商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银行账号:70209406015526000026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下同)的复印件一份 (2)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国、地税证明或纳税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上年度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授权书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在近三年内已承接累计完成安装电子警察100套(方向)以上,公路智能卡口20套(方向)以上(以合同原件与用户证明已完合格工程原件为准)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宁波有注册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8)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已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第4、5、6、7条资料。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地点: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联系人:陈少泉姚炜炜 联系电话:62866702,62835249 传真:628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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