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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二期)采购

时间:2007-11-12 10:41:04 作者:不详 来源 :中国采购招标网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兰溪市公安局委托,就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X200734-B10010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一:1.高速球型一体化摄像机58台
2.道路监控专业摄像机3台
标二:1.DVR硬盘61块
2.平台式操作台4套
3.监控管理计算机22台
4.监控计算机10台
以上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元及以上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和服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标二不需提供此资质)
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维护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9日 14:00
六、投标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七、开标时间:2007年11月29日 14:00
八、开标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交易厅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7613505300364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及投标资格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各投标供应商应于2007年11月29日14:00时前向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请用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用途栏注明“政府采购保证金”字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联系人:许云妹,朱恒芳
联系电话:0579-88889078,0579-88853077
传真:0579-88889008
责任编辑:rina 【 】 【打 印】【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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