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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彩香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单位三元一村、三村、四村安防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X-2007-JC-G-0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彩香街道办事处安防系统。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要求是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要求与公安110联网资质。 (4)要求有安全防范施工资质证书壹级。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2007年11月13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海关对面)。 (3)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支付。 (4)售 价:300元/份,如需快递,另加50元。 五、答疑问题: ((1)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 11月 21 日16:30时前(以传真形式提交) (2)提交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电话:13606202029(叶筱凤)、13776029131(顾瑜) Fax:68700399 六、答疑会召开时间:2007年 11 月 22 日上午10:00时 答疑会召开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07年12月7日13:30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三香路389号) 九、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十、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捌仟 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白塔分理处 帐 号:552701040003423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银行规定的支付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指定帐号。 十一、交货及交付使用日期:中标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开工,整个工期为60天。 交货及安装地点:用户方指定地点。 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十三、中标服务费率: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十四、采购单位: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彩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殷坚 联系电话:13306209059 十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叶筱凤 顾瑜 (2)联系电话:13606202029,13776029131 (3)传真电话:0512-68700399 (4)联系地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三香路389号) (5)邮政编码:215001 (6)电子邮箱:szhxztb@163.com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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