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侵财型犯罪特别是入室盗抢犯罪的多发势态,今年7月份以来,莲都区公安局全面实施110防盗抢自动报警系统的推广工作,目前该系统已进入运转轨道,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莲都区110防盗抢自动报警系统始建于1997年,最早称为区域防盗联网报警系统,与当时的110报警系统同步建设,职能归110指挥中心。之前该系统拥有装机网点192个,其中金融部门94个点、企事业63个点、军事部门6个点、私人用户29个点。 自1997年7月以来,凡安装了该系统的部位,没有发生一起既遂的盗窃、抢劫案件,治安效益十分显著。
按照《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场所必须使用技防产品:非军事单位的枪支弹药库;有关国家机关的重要场所或者部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或者部位;金融、保险、证券、邮电等单位的要害部位;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内的有关部位;生产经营单位中放置金银珠宝以及其它应当特殊商品的场所。
到目前为止,莲都区该系统的用户数达到212家,除了在金融行业做得较到位,其他部位的技防设施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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