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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莲都区检察院委托,就电子显示屏及安防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DZ2007005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公司注册资金:50万(含)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至2007年12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投标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7日 9:20 六、投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319室) 七、开标时间:2007年12月27日 9:30 八、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31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现金交付/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贰仟元整第二包:人民币壹仟元整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0578-2278218 传真:0578-227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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