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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设备 2、采购单位: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3、联系方式:产品技术咨询-李清(0813-4706186) 投标商务咨询-刘罡(0813-2104175)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可选择全部或部分标段投标: 【第一包】音视频监控成套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监控摄像头 台湾SIBO、TCL、SCN4908PH/C 一批 2 16路硬盘控制器 台湾SIBO、TCL 、GBIT—DVR16H/M(1280G\24天\485A\AC24V2A\软件) 3 云台及解码器 台湾SIBO、TCL 4 工作台 2000×800×750定制 5 UPS 深圳山特、APC C3K+16只赛普、沈松原装电池+电池柜+电源线等 6 UPS 深圳山特、APC C3K+8只赛普、沈松原装电池+电池柜+电源线等 7 等离子电视 飞利浦 42PL7422/93VGA 3000:1像素:1920×1080
【第二包】技术成套专用设备(1)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安全设备 盖瑞特PD6500I安检门 一批
【第三包】技术成套专用设备(2)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安全设备 盖瑞特AP5335通道式安检机 一批
【第四包】公共信息显示查询成套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庭审设备电子显示屏 四川科维、Ф3.75双基色信息显示屏+不锈钢边框及内结构+SKHSD控制系统硬件+SKHSD LED图文控制软件+专用DVI显卡 一批
二、投标须知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法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在400万元以上)、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如参与谈判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如所供产品非自己制造,须持有制造厂家授权书。有制造厂家的长期代理协议的,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长期代理协议书原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没有制造厂家的长期代理协议的,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针对本次报价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 9、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报价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11、报价函 12、具有关键设备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3、项目管理、开发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格证明 14、资质证明文件 (1)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 (2)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资质》以上; (3)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还必须是具有供货、安装、调试、维护、培训等技术力量的合法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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