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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控系统项目招标(浙江)

时间:2007-5-21 10:39:29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采购项目网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采购网络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F2007043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网络平台的租赁,监控设备,以及设备的集成安装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6月7日 14:00
    六、投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开标时间:2007年6月7日 14:00
    八、开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90210180020000266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联合体申购的除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以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于申购招标文件时交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73-7289211
    传真:0573-7289211

责任编辑:林铃 【 】【打 印】【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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