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青岛迎宾馆(胶澳总督官邸旧址)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22-0761-FE299QDB)以国内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投标标人参加投标,于2007年7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现对第一包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如下变更:
一、第一包合格投标人原要求为: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开标时查验营业执照原件)
(2)报价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及消防设计资质二级或二级以上;
(3)报价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证。
现变更为: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开标时查验营业执照原件)
(2)报价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报价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证。
其它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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