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首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之三(招标编号:BJJF-2007-534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联系人:郭鹏、鲁智慧 联系电话:67125713、67166688 传真:6718777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行号:5 帐号:0200000519006798276 3.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分包一:北京市湿地保护建设基地实验室设备 分包二:红豆杉基地建设实验室设备 分包三: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OES 分包四:化学专业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设备之一 分包五:化学专业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设备之二 分包六:教育科学学院购置设备(少了噪音过滤器) 分包七:微焦点CT实验室设备 分包八:超强磁场测试装置 分包九: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消防报警建设 分包十:专业音频工作站及配套设备 分包十一:美术学科分布式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分包十二:图书馆安防 分包十三:数字化微格实验室建设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5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 年7月6日起至2007年7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8:30到下午4:3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8.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每套加收100 元。 9. 投标时间:2007年7月30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07年7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大厦(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 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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