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中国人民大学的委托,对中国人民大学安防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2 招标编号:0714-EMTC-2682 3 招标内容:中国人民大学安防系统(二期)建设 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 500元。标书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电子文档下载地址:www.caigou.com.cn,进入主页后点击“招标公告”栏目,再在新页面中点击“标书下载”)。 5 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须向高校用户提供过同类的设备(请列出用户名单);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7年7月19日起至2007年8月8日止,每天9:00-11:30; 13:00-16: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房间(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电子大楼)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年8月9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10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1000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166108094001 联系人:戴旭华 电 话:68296483 13601034511 传 真:68221474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0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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