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杭州市公安局委托,就监控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2007-10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公安局监控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包括:彩色转黑白快球摄像机6台,彩色转黑白分体摄像机180台、16路硬盘录像机14台、音频矩阵箱5台、控制键盘5台、矩阵主机5台、监视器52台等设备的供货、配合集成商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并提供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的系统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提供主要投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 (4)谢绝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8月22日至2007年8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17日 上午9时30分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七、开标时间:2007年9月17日 上午10时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杭州市公安局,联系人:马国良,联系电话:0571-87280245,13958120877。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联系人:章祥明 联系电话:0571-85085408 传真:0571-8508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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