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GP200708-0004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其它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其它专用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0708-494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0708-494 498000 0 0 498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07 年 09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07 年 08 月 30 日 13 时 37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07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07 年 09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07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07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吉林大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景阳大路458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付90%,一年后系统运行正常付1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产品必须厂家直销;软件提供软件产品认证。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优 二十四、售后服务:优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7630588 账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市德惠路支行 帐号:221000611018170004220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唐欢 电话:8877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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