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公安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PYCG070917061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委托采购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平阳县公安局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仅限于以下内容),报名时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安全防范设计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 3、有过类似的业绩与经验; 4、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 时间:2007-9-17 至2007-9-27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或网上下载)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报名表(本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或原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复印件携带备查); 2、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企业简介; 4、2006年以来类似的工程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5、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点等方面的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10-17上午9:00正 六、投标地点: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 七、开标时间:2007-10-17 上午9:00正 开标地点: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元): 20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九、其他事项 1、保证金交纳日期:2007年10月16日16时30分截止。 2、自本公告公布日起拟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准备好资料并于2007年9月27日16时正前送达或邮寄至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通过邮寄的供应商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递交要求提供验审的资料。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阳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杭州市杭办大厦1号楼16楼H室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577-63633285 传真:0577-636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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