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市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招标(江苏)
时间:2008-4-9 10:05:57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采购项目网 点击数:
一、本项目招标人:通州市建设局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对城区损坏的PVC护栏、铁护栏、信号灯进行修复,总造价在5万元以下。
三、计划工期:2008年4月20日-2008年12月31日。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两年来所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近三年具备施工或维护的业绩并有相应的设备。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凡具备本公告上款条件规定,有意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 4月11日上午9:00-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专项合格证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名(通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底层西侧),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上述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财务状况、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资格预审由招标人在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11日上午11:00。
招标单位: 通州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5楼
邮 编: 226300 联系人:季丽华
联系电话: 0513-86115565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对城区损坏的PVC护栏、铁护栏、信号灯进行修复,总造价在5万元以下。
三、计划工期:2008年4月20日-2008年12月31日。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两年来所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近三年具备施工或维护的业绩并有相应的设备。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凡具备本公告上款条件规定,有意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 4月11日上午9:00-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专项合格证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名(通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底层西侧),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上述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财务状况、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资格预审由招标人在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11日上午11:00。
招标单位: 通州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5楼
邮 编: 226300 联系人:季丽华
联系电话: 0513-8611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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