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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站前分局监控工程招标(吉林)

时间:2008-4-28 11:23:27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采购项目网 点击数:
项目编号:CCGP200804-0004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委托,对 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监控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监控工程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JM-2008-03-0078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08-03-0078 300000 0 0 3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08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8 年 04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8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8 年 05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8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08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监控工程 
十九、交货地点:见文件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2)非制造厂商出具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商授权书;3)安防工程资质。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见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常年提供技术支持,日常定期维护保养,研件设施非人为损坏1年保换,3年维修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3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张辉 电话:88779609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Tags:监控
责任编辑:rina 【 】【打 印】【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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