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规划将有国家级强制性“标尺”
时间:2008-5-9 10:14:26 作者:不详 来源:人民网重庆视窗 点击数:
今天上午,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简称《规范》)审查会在重庆召开,如果顺利,该《规范》将有望在近日正式颁布和实施。这将填补我国在此领域的技术空白。
城市消防是城市防灾的重要内容,城市消防规划则是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城市消防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但在国内,从各大城市编制的消防规划来看,由于缺少一个统一的规范进行约束,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制定出与国家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消防事业发展的《规范》已经显得迫在眉睫。
鉴于此,早在2002年,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下发了《200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并最终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开展《规范》的编制工作。在各参编单位历经6年的合作下,于今天终于正式进入评审。
该评审《规划》主要从“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及“消防站建设”等六个方面作了有关创新性的规定。以“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设备”的规划要求为例,《规范》就指出,水上消防站应设置供消防艇靠泊的岸线,其长度不应小于消防艇靠泊所需长度,且不应小于100米等。
《规范》在对“城市火灾风险评估”的规定中则指出,一个城市在规划用地的时候,就应将建设用地分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地”和“一般消防地区”三类消防区,以便在具体消防规划中做到有的放矢。
据了解,该《规范》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后,国内首次编制的第一个涉及消防规划方面的国家综合性规范,将使全国范围内各城市的消防规划编制有法可依,对全国的城镇规划建设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来自北京、上海、江苏、四川、辽宁、山东及重庆等地的13位国内知名专家参加了今天的评审。
城市消防是城市防灾的重要内容,城市消防规划则是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城市消防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但在国内,从各大城市编制的消防规划来看,由于缺少一个统一的规范进行约束,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制定出与国家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消防事业发展的《规范》已经显得迫在眉睫。
鉴于此,早在2002年,当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下发了《200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并最终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开展《规范》的编制工作。在各参编单位历经6年的合作下,于今天终于正式进入评审。
该评审《规划》主要从“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及“消防站建设”等六个方面作了有关创新性的规定。以“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设备”的规划要求为例,《规范》就指出,水上消防站应设置供消防艇靠泊的岸线,其长度不应小于消防艇靠泊所需长度,且不应小于100米等。
《规范》在对“城市火灾风险评估”的规定中则指出,一个城市在规划用地的时候,就应将建设用地分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地”和“一般消防地区”三类消防区,以便在具体消防规划中做到有的放矢。
据了解,该《规范》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后,国内首次编制的第一个涉及消防规划方面的国家综合性规范,将使全国范围内各城市的消防规划编制有法可依,对全国的城镇规划建设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来自北京、上海、江苏、四川、辽宁、山东及重庆等地的13位国内知名专家参加了今天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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