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的程女士乘坐805路公交车时,无意间看到前面监视器屏幕正显示自己“走光”的画面。
抚顺市永驰公交客运公司的赵副经理表示:“还是第一次听说,应该研究改进摄像装置。”
乘客 公交摄像头涉嫌“偷窥”
“那天乘客不是很多,我站在门口等待下车,不经意间看到了司机旁边的监视器,结果我的上半身全显示在监视器屏幕上……”程女士说。6月30日,经常乘坐805路公交车上下班的程女士说:“那天天热,我穿得比较宽松,摄像头刚好从我的衣领照到里面,当时我非常尴尬。”
程女士告诉记者,自从那次以后,她养成了每天下车都要仔细注意一下监视器的习惯,“那个监视器让我觉得是一个偷窥女人的‘工具’。”
体验 女乘客大多“走光”
随后,记者在抚顺南站登上开往新钢的805路公交车,记者注意到摄像头安装在后车门左侧顶棚上,坐在公交车右侧第二排位置的记者,能够通过司机旁边的监视器清晰地看到每一位下车乘客。
一些穿吊带或宽松衣服的女性,在摄像头由上而下的独特“视角”里,时有尴尬的镜头出现在监视器上。
记者来到开车的男司机身边:“师傅,监视器主要起什么作用?”
司机:“观察乘客下车的情况!”
记者:“主要是在什么时候观看屏幕?”
司机:“就是停车的时候看,其他时间都在开车。”
记者:“你曾在镜头里看过一些其他现象吗?”
司机:“这个没注意到。”
一位坐在记者身边的男乘客说,他发现了有女乘客“走光”的现象。
公司 应该研究改进摄像装置
据了解,805路公交车属于抚顺市永驰公交客运公司,该公司副经理赵晓东介绍说:“今年初,805路线增加了13辆上海产的新型客车,车上的摄像监视装置都是原厂安装的,摄像头属于高清晰广角型(范围广),主要用于司机观察乘客下车时的情况,没有顾及其他的。”
对于女乘客反映的“走光”问题,赵副经理说:“还是第一次听说,应该研究改进摄像装置。”赵副经理表示,乘客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在夏季乘车穿衣方面要注意。
律师 涉嫌侵害公民隐私
对于女乘客反映的805路公交车上摄像头的安装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波。林波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暴露或者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传他人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认定为侵害公民隐私权。”
林波对记者说:“公交车上安装监视器为乘客的乘车安全有好处,但它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摄像头的位置、角度、拍摄范围等,所有这些不能超越人的正常视线,或者触及人的隐私处。从现状来看,公交车的摄像装置已涉嫌侵害公民隐私。” (作者:不详 来源: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