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门口应安电子眼 24小时录像监控
时间:2008-4-25 作者:视卫网 来源:中国安防网会员 点击数:
北京市首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规范》将从本月28日正式实施,规范要求学校及幼儿园的主要出入口都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进行24小时的录像监控。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规范由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单位联合制定,是本市首部
针对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制定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规范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的基本要求、监控报警设置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在学校及幼儿园的主要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24小时录像;非主要出入口应安装防入侵报警器,周界围墙和护栏应采取相应的安防措施,必要时设置电子报警设施。监控报警室应配置不间断的电源,保证断电后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1 小时,报警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监控报警室应24 小时设专人值守。据了解,目前本市各学校大多已在校门口安装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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